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7年2 月5-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信用总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福州市五一中路175号
法定代表人:萨支铀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的批发销售保健食品等
主要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2,031.5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363.6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97%,净资产为人民币13,667.93 万元,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796.82万元。
公司为被担保人的控股股东,直接与间接合并持有其52.059%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或担保主要内容
该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期限为一年(2007年2月5日至2008年1月25日)。福建同春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分批分次与兴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因此,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小于等于总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2 月5 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4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3,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9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该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此次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为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控制权,该公司经营正常,既往也无逾期未偿还贷款的情形发生,因此,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2、根据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上述担保行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