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以截至2006年11月30日的资本公积金为基础,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5.4062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对价股份。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7年2月12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2007年 2月13日。
5.2007年2月13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方案实施完毕后,由于公司处于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但公司股票简称由“S*ST嘉瑞”变更为“*ST嘉瑞”,股票代码“000156”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7年1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230名股东参加投票。赞成票56603004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反对票945,01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弃权票30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226名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赞成票410000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22%;反对票945,01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2%,弃权票3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94%。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截至2006年11月30日的资本公积金为基础,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5.4062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对价股份。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股份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流通股获得的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转增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动表
注:截止2006年11月30日,公司实现净利润1,230.36万元,每股收益0.127元/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以后,公司每股收益为0.103万元。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G: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B座16楼
邮政编码:410005
联 系 人:肖伟
联系电话:0731-4314788或4318808转712、776
联系传真:0731-4315978
八.备查文件
1.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公告;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