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焦点
  • 4:要闻
  • 5:信息披露
  • 6:信息披露
  • 7:观点·评论
  • 8:时事·国内
  • 9:时事·海外
  • 10:时事·天下
  • 11:专版
  • 12:专版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海外股市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行业研究
  • B8:上证商学院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维权在线
  • C9:地产投资
  • C10:地产投资·理财
  • C11:地产投资·鉴房
  • C12:地产投资·数据库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2007 年 2 月 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5版:信息披露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春节长假前 (2月14日、2月15日)暂停申购及其他基金转入业务的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748 股票简称: *ST信息 公告编号:2007-003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 年2月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长沙市五华大酒店十三楼环形厅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李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有6人,代表股份85,210,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聘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机构,公司2006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五十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5,21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荣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