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老鼠仓”须大刑伺候
2007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皮海洲
“老鼠仓”是股市里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通常说来,只要有人做庄,就会有“老鼠仓”的存在。不仅投资基金有,证券公司有,就是其他的机构也有。
日前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下发的2007年1号文,就把基金经理“老鼠仓”的监管纳入到了基金监管的日常范围。根据监管层正在建立的针对基金管理人员直系亲属证券投资的监控体系,在任职申请中,基金经理被要求上报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和证券账户,针对这些账户,管理层会同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严密监控。
把基金经理“老鼠仓”的监管纳入到对基金的监管中来,这既有利于净化股市的投资环境,又可以规范基金的健康发展,这显然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我们幼稚地认为,只要把基金经理直系亲属的证券账户监控起来就可以整治“老鼠仓”了,这就大错特错了。毕竟基金经理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们在股市里身经百战,又怎么会愚蠢到把自己直系亲属的证券账户拿来做“老鼠仓”账户呢?这不是将自己往枪口上撞吗?其实除了直系亲属的账户之外,情人的、二奶的、小姨的账户,阿猫的、阿狗的、阿牛的账户,都可以是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账户,因此,只是对基金经理直系亲属的账户进行监控,根本就不足以清除股市里的“老鼠仓”。
如何防范“老鼠仓”的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对开设“老鼠仓”的基金经理及所在基金公司进行大刑伺候,通过提高违规成本达到震慑的效果。比如,没收“老鼠仓”所得并处以两倍以上罚款;宣布基金经理市场禁入五年以上,并终生不得担任金融领域任何职务;宣布违规基金经理所在基金公司五年内不得发行新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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