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2007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2月7日,金地集团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金地集团今天刊登的公告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考虑到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尚不完全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董事会决定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