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白起鹤授权委托黄笑声表决,独立董事马贤明因出国以电子信息方式发表意见并委托张龙平表决,独立董事柴强以通讯方式发表书面意见
1.3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罗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文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江海
注册资本:28,119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2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电力、新能源、化工环保、水处理、仪器仪表、热工、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组织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的各种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五金矿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组织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承包境外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义龙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对环保、水处理、自动化等领域的项目投资为主。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能源及环保电力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经营及科技工业园的开发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保持稳定。公司一方面积极推进资产重组进程,另一方面努力保持地产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产重组后新的战略定位,合理有效地配置各项资源,公司一方面积极推进义马环保电力项目的前期工作,一方面积极寻求新的环保能源投资合作项目,积极稳健地实现经营转型和平稳过渡。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组织机构,努力建设现代新型企业文化,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储备,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努力凝聚团队精神,积极培育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东湖高新新形象。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正处于转型之中,原有的科技园建设和开发主营业务收缩,新的环保能源投资项目正处于建设期。面对不利的局面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克服重重困难,立足市场,狠抓管理,积极推进国际企业中心等项目的建设和销售,努力提高产品品质,提高营销策划水平,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在主营业务收缩的情况下全年利税水平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737.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76%;利润总额1822.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6.39 %;净利润1306.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3.67 %;每股收益0.0474元,净资产收益率1.67 %。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前期政府欠款和资产重组欠款的催收力度,收回政府前期欠款和资产重组欠款2.6亿元,极大地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和经营压力,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产质量,在主营业务收缩的情况下,创造了经营性现金流的历史最好水平,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和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公司新的主营业务构建还未能步入良性运转期,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尚未形成。另外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对公司也有所影响。
2、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 14,086.88 10,096.50 3,990.38 39.52
应收账款 15,057.95 21,598.01 -6,540.06 -30.28
其他应收款 7,559.90 15,496.91 -7,937.00 -51.22
存货 21,087.30 32,075.33 -10,988.03 -34.26
短期借款 15,510.00 24,010.00 -8,500.00 -35.40
长期借款 8,000.00 12,000.00 -4,000.00 -33.33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金额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20,737.56 32,789.86 -12,052.30 -36.76
主营业务成本 14,986.49 23,799.84 -8,813.35 -37.0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809.13 1,287.49 -478.37 -37.15
管理费用 2,066.88 7,469.92 -5,403.04 -72.33
营业费用 311.42 1,676.01 -1,364.59 -81.42
投资收益 796.28 2,970.22 -2,173.95 -73.19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3,990.38万元,增长比例39.52%,主要是公司本期销售回款较好,另外收回前期政府欠款11000.00万元。
(2)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6,540.06万元,下降比例30.28%,主要因为公司本期收回政府部门欠款11,000.00万元。
(3)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7,937.00万元,下降比例51.22%,主要因为公司收回应收联合置业(武汉)有限公司的款项6,414.68万元及收回武汉华中曙光软件园有限公司欠款2,000.00万元。
(4)存货期末比期初减少10,988.03万元,下降比例34.26%,主要因为母公司结转销售成本减少存货11,089.82万元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减少8,500.00万元,下降比例35.40%,主要因为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减少4,000.00万元,下降比例33.33%,主要因为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7)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减少12,052.30万元,下降比例为36.76%,主要原因系合并范围变化减少收入14,603.67万元所致。
(8)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减少8,813.35万元,下降比例为37.03%。主要原因系合并范围变化减少10,944.31万元所致。
(9)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减少478.37万元,下降比例为37.15%。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10)管理费用比上年减少5,403.04万元,下降比例为72.33%。主要原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5,230.36万元所致。
(11)营业费用比上年减少1,364.59万元,下降比例为81.42%。主要原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1,255.86万元所致。
(12)投资收益比上年减少2,173.95万元,下降比例为73.19%。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司确认股权转让收益3451.03万元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及与报告期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31.62 19,401.03 4,130.59 21.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3.51 -35,797.98 32,664.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07.73 13,080.25 -29,487.98 -225.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90.39 -3,316.70 7,307.09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1.29%,主要由于公司收回前期政府欠款11000万元及本期销售回款情况较好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2664.47万元,主要由于公司上年同期支付对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股权转让款11000万元及对中盈长江国际投资公司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0万元。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487.98万元,主要由于公司本期减少银行借款143000万元而上年同期公司增加银行借款18000万元。
(4)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主要由于公司收回前期确认收入的巨额政府欠款及项目欠款所致。
4、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经2006年4月2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同意公司出资9000万元认缴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环保电力)新增注册资本,本报告期公司内向义马环保电力出资9000万元,2006年7月义马环保电力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后,义马环保电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亿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公司经营范围是发电、铬渣、灰渣综合治理与利用。
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的净资产为25000万元,资产总额为40013.19万元,项目累计总投资额38949.98万元,工程形象进度27%。
A.项目审批情况
经河南省经贸委对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立项批复,同时,河南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报告进行了审定并以“豫环监[2003]141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河南省电力公司以“豫电[2004]309号”文件对该工程发电机组接入系统进行了批复;在获得了建设用地及其他相关批复后,项目于2004年年初开工建设。
2005年5月12日,国家发改委电站项目调研组到项目工地进行调研,肯定了该项目符合原批复制度要求,但与新核准制要求还存在差距,需补充一些必要文件,2005年5月23日国家发改委[2005] 1048号文将该项目列为停建处理的违规项目,要求停止建设。公司立即安排停工,并做好停工期间的维护保养工作。同时,按照项目核准制的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持性文件的取得工作。目前已经取得全部项目核准所需的支持性文件,2006年2月,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能源[2006]161号文向国家发改委报送该项目核准请示报告。2006年3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发改办投资[2006]610号函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评估。2006年4月26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完成了对该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报告已报送国家发改委。公司争取项目能够早日得到核准,工程能够顺利复工建设。
B.在建工程进展
土建工程,1-4#锅炉和1#汽机基础施工完成,1、2#机除氧煤仓间32.47m层砼浇筑完成,汽机房外侧柱结构砼完及固定端和扩建端框架结构砼浇筑完,电子设备间9m层框架正在施工,冷却塔风筒混凝土已浇筑完,烟囱工程已竣工,其它附属土建工程如输煤、化水及综合办公楼等正在进行框架施工。
安装工程,1-4#锅炉本体安装基本结束,给水管道、蒸汽管道和循环水管道正在安装过程中。
配套工程,供水管线已竣工,110kV线路已基本完成,220kV线路基础已完成,输煤道路招标工作已结束,已签订渣场用地协议并完成了租地相关手续。
截止停工时,土建工程累计共验收三级及以上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项目271项,其中合格271项,合格率100%。安装工程累计共验收分项工程4项,其中合格4项,合格率100%。
(2)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得投资收益1263.79万元。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分析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等相关变化趋势以及对公司可能的影响程度
2006年东湖高新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实施战略重组,公司主业将逐步转向为环保电力建设及营运;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技术开发和应用等行业,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行业。
(1)行业的发展趋势
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无可争议的可持续发展能源的两个车轮。从战略上来说,世界最终将转入可再生能源的永续利用,所以世界各国都将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当作21世纪能源发展的基本选择。
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可循环使用,又无污染,必将取代化石能源成为能源供应的主体。2000年中国消费了可再生能源25630万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 19.7%,其中新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为3720万吨标准煤,占可再生能源总量的14.5%,而小水电又占新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的78%,可再生能源发电量83.1亿kWh占总发电量的6.17%。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制定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一五”的发展规划,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水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我国可再生能源占能源供应的比重将达到15%左右,届时占全国发电总容量的12%;年发电量约4000亿千瓦时,届时占全国发电量的8%,年发电量相当于替代化石能源约1.2亿吨标准煤。
《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的价格、税收等鼓励扶持政策相继出台,对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的供应、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今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提供了良好的的社会环境,在这国际竞争的大潮面前公司自当抓住机遇,勇于创新,培育可再生能源产业这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2)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在适应市场、抢先求变的发展历程中,得到了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股东的大力支持。公司高度重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以人为本,在管理、技术、市场、人才等方面不断创新,形成了股东的支持和监督有力、公司管理机制灵活高效、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良性循环,树立了东湖高新良好的品牌形象,已初步构筑起较强综合实力的竞争优势。公司被批准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多次被评为“武汉市主要经济指标工业50强企业”、“湖北省工业企业百强”和“AAA资信企业”,2004年、2005年连续被评为“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连续十年成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纳税大户。
在新的能源环保产业领域,公司的发展纳入凯迪电力“建设百亿环保企业、打造中国环保第一品牌”的战略目标。凯迪电力在环保产业领域多年拓展形成的管理、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资源司将为公司新业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公司将嫁接方方面面的优势,打造新的发展平台,实现规模化扩张和价值增长的新的飞跃。
2、未来公司发展机遇和挑战,发展战略等以及各项业务的发展规划;
公司将实现业务转型和战略转移,公司主业将逐步转换为控股经营电力、可再生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技术开发和应用等产业的布局,以实现健康、良性、持续发展。在公司经营目标上,以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的产业政策为导向,以创造全面价值及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立足自我,优势嫁接,打造平台,规模扩张,用3--5年的时间,初步构建能源、环保综合产业链优势,力争将东湖高新发展成为一个主业突出、技术高新、效益良好的现代化能源环保企业,成为我国能源环保产业的一支生力军。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发展壮大,保持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快速持续增长。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发展规划是:
大气环保:以粉尘处理,脱硫除尘运营一体化为目标,获取稳定收益;环保发电:以建设河南义马铬渣综合治理清洁工程为基础,相机拓展其它省份的铬渣综合治理清洁工程;资源综合利用:以煤炭及其开采过程产生的低值副产品、废物为原料进行开发利用,生产电力、建材和化工产品;风能发电:尽快建立产业竞争优势,发展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系统设计设备成套等业务,相机投资建设风能发电项目;生物质能发电:以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秸秆发电领域为重点,采取投资建设、收购控股等方式,逐步形成产业规模。
(三)公司2007年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公司产业调整历经两年的磨合期,公司战略定位逐步清晰,良好的新型主业基础已经形成,能源板块也将形成达产经营能力。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公司将构建完成集团企业发展方略下的组织平台建设,以人为本,开拓进取,持续创新,稳健经营,全力推进国际企业中心等项目建设,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52亿元。2007年公司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以企业中长期产业发展目标的构建,进一步提升集团的综合管理水平
公司将在新的产业架构下,积极围绕新的产业特点赋予企业的人文精神,构建崭新的企业文化,不断提高企业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责任感、使命感,形成一个企业文化理念科学先进、企业团队团结振奋的积极氛围。使企业在新一轮的发展中员工与企业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2007年公司将结合集团地产、能源两大板块的全面启动,着眼于企业中短期主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施,完成集团的组织结构调整和人员配备工作。根据新的工作流程和组织职能,整理修订集团经营管理基本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考评体系,使集团的经营管理工作更加严谨规范、更富有效力和效率。
2、切实抓好国企项目三期开发建设
公司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办法,抓好国企三期开发建设和经营销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在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成本控制、营销策略等对经营结果影响重大的关键环节上,形成集团、项目部两级管理控制的工作机制,保证项目高效推进和风险控制,确保项目在四季度开盘销售,为下一年度的主业经营开好局、打好基础。公司将通过国企项目的全面建成,建立起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工作流程体系,维护集团的地产品牌形象,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地产市场条件。
3、全面启动义马环保电力项目建设
公司将根据义马环保电力项目前期进展,统筹计划项目全面建设的各项准备和融资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能在一季度适时启动,圆满实现1号机组在年内达产和2号机组建设完工的硬指标。
公司将扎实解决并网、供电、上网电价、铬渣治理补贴等电厂项目进入稳定运行的各种基础工作,力争省电网公司回购220KV接入系统。
公司还将积极做好能源项目的储备工作,壮大能源产业板块的产业基础。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1、关于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的分析。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面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为7,721,470.13元,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为7,721,470.13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7,364,640.00 元;对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356,830.13 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应将其全额冲销,并调减母公司于2007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7,721,470.13元,以冲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2007年1月1日的认定成本。
(2)所得税
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会计政策,据此公司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5,220,897.8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5,154,325.78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增加66,572.04元。
(3)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现行会计制度下的单列的少数股东权益,应当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故而,公司2007年1月1日将少数股东权益28,855,794.13元列于股东权益,同时,上述调增的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66,572.04元留存收益,亦列示于股东权益。
2、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是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公司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将原计入出租开发产品的已出租建筑物、土地等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并按成本模式进行确认和计量。由于在成本模式下土地使用权摊销和房屋建筑物折旧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与原来一致,因此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变动影响。
(3)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的要求进行摊销,而不再随同房屋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4)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公司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将由目前现行制度下的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品,变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此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资本化的范围,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5)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的纳税影响会计法,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3、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实现税后利润13,067,774.18 元,提取税后利润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306,777.41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28,127,007.59元,2006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39,888,004.36元。
公司计划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预案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30,000,000元,余额0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文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军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文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军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文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军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装饰有限公司已进行清算,故未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已进行清算,故未纳入合并范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审 阅 报 告
众环专字(2007)025号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制度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东湖高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一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玉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郁
中国 武汉 2007年2月8日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文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