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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金融业改革可谓是如火如荼,也取得了相当突出的成绩。但是,正如我多次指出的那样,这些年来中国金融改革是形似而神不似。也就是说,中国金融业改革可以移植外国金融业的组织、机构、产品、市场及制度,但却无法移植外国金融业的内在精神、价值观及运作机理,从而使得我们无法从根本上来检讨与化解中国金融业的内在制度缺陷。
中国金融业改革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没有走出中国金融改革的特有之路?这仅仅是中国金融改革的路径依赖而导致无法跳出其制度的窠臼吗?其实,最根本的问题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思路及范式仍显陈旧。多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往往只在传统的思维与观念层面上发生了一些变动,而且又是以围绕着金融机构建立和调整为核心展开的。如央行分拆与银监会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建立、金融工委的建立与撤消、汇金成立与变更、国有银行重组等。由此可见,中国金融改革从起点到终点,都涉及机构的建立与撤消及人事的安排与调整。
正因如此,迄今中国金融改革还没有从金融业如何来满足变化了的市场金融服务需要展开,即从金融功能角度来确定金融改革的使命、目标、权利与义务关系,从金融业的内在规定性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等。
现代金融理论告诉我们,金融学是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的学科。它有两个特点:一是金融决策的成本和收益在时间上的分配,即强调资源配置的时间性;二是决策制定者或当事人通常事先不知道,即强调决策的预先性和当事人行为的事后性。对于金融体系来说,它包括市场、中介、服务公司和其他用于实现家庭、企业及政府的金融决策的机构。而金融的功能是以以下两个前提为基础的:一是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为稳定,即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组织等可以千差万别,但其功能万变不离其宗;二是金融机构的形式会随着功能而变化,也就是说,任何金融创新都在于如何更有效地来实现金融功能。在上述的前提下,金融功能可以分解为:
第一,金融体系提供清算和支付结算的途径,以完成商品、服务和资产的交易。任何交易的发生都必须通过一定的支付方式来完成,一种有效的支付方式,所耗费的成本就越低。例如,纸币代替黄金以及支票、信用卡和电子货币等替代纸币作为支付手段,现在又有可转让提款汇票帐户和现金管理帐户等金融创新工具,这些替代的支付手段都相应地提高了支付效率。
第二,金融体系在不同的时间、地区和行业之间提供经济资源转移的途径。因为,时间和空间上延伸与分离是理解现代性金融的关键。这种特性使得人们可以为了今后而放弃一些现在的东西(如储蓄),也可以为了现在而放弃一些将来的东西(如贷款购房)。这反映了经济资源可以从一个时点转移到另一个时点。除此之外,金融体系对于在不同地点(如国家和地区)之间转移经济资源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社会经济越是发达,越是需要金融体系为实现经济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转移提供有效的手段。金融创新就是使得稀缺资源在时间与空间上、从收益较低的地方转向收益较高的地方的一种方式。
第三,金融体系提供管理风险及分散风险的方法。任何经济活动的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尽管风险不可避免,但风险是可以分散或转移分担的。因此,金融体系使用各种金融合约、金融工具、金融组织等方式不仅可以转移资金,而且还可以转移或分散风险。例如,保险合约、金融衍生品工具等都是分散风险的方式。
第四,金融体系能够储备资源和分割股份。现代金融体系提供了各种机制(如股票、基金和银行等),将一个个家庭的资金聚集起来并在投资中分割股份,为个人或单个家庭提供了参与需要大量资金的投资的机会。例如,企业债券及可购买无法分割的大型企业股份的共同基金及股票市场等。
第五,金融体系也能够提供价格信息(如利率、股价、汇率),帮助协调市场中不同经济当事人之间的分散化决策。在现代社会中,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情况下,金融资源往往无法得到有效配置。但在一个完善发达的金融体系中,金融体系能把不同的信息充分地集中反映在金融资产价格上,帮助人们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分散化的决策。
第六,金融体系也为交易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现代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不完全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这就使得金融体系的功能难以发挥。因为,合约的各方通常无法方便地监督和控制其他人,这就出现了激励问题,如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及委托代理问题等。例如,商业银行设计并实施了一种格式化贷款合约,一方面可以节约谈判签约的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贷款条款的设计和实行防止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在允许借款人的活动自主性的情况下保护贷款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所以,一个功能健全的金融体系将有助于克服这些激励问题。
正是从金融体系的功能出发,我们可以看到,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不同的文化背景或经济环境下,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变化是很小的。但是,为了有效地发挥金融体系的各项功能,金融机构会根据不同的技术条件、经济环境、文化背景及具体情况来寻求自身的变化与发展,即金融机构或金融组织会根据金融体系功能的不同需要而相应变化与适应。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中国金融业改革并没有把现有金融体制、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经营方式及金融产品看作是一个既定前提,也不是仅仅局限于对现行金融制度、金融法规、金融机构等方面的缺陷与不足进行修补与改善。中国金融业改革要从根本上来检讨其功能的发挥与效率,并通过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方面的创新来有效地实现金融体系的各种功能,保证金融体系资源的有效配置。
因此,中国金融改革要在范式上进行一次革命,实现从围绕机构变化与调整向改变或实现基本的金融服务功能转变的一次变革。
首先,从金融体系这一层面来看,中国金融业改革的使命就是要建立一个能更有效地履行其功能的金融制度。比如,通过改善金融基础结构来促使金融体系更有效率地执行金融的基本功能,以此提高金融体系效率。
其次,从金融机构的层面来看,中国金融业改革并非是仅仅局限于在对传统的金融机构分类上加以修补,而是要根据市场运作的需要去整合或创立新的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及金融工具创新等来履行金融功能。当然,政府人为地划定某类金融机构或组织功能,限制来自其他金融机构或组织及市场的竞争,这样做最终会导致金融运作的无效率。例如,中国金融市场中之所以存在许多问题,根本在于政府垄断,或无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或整个市场运作机制被扭曲了。可以说,在这种体制下,目前中国金融业所面临的风险会越积越多。因此,目前中国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点应该放在如何引进市场机制、如何配置与分散金融风险上来。这些金融机构只有实现有效的市场竞争,才能分散风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金融机构的资产风险可能会有大小之分,但此时金融市场会把风险分散并由投资者或客户来承担。投资者之所以选择风险,就在于这与他们预期的收益相关。
再次,从金融运作方式来看,某种金融运作方式一般是几种金融功能的一种组合。至于其组合的方式与特征都是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及约束条件来确定的,并伴随着经济环境变化而不断地进行调整。如果出现了一种新的金融运作方式,各种功能性分化或功能性重组就会出现。因此,中国金融业改革,并不在于以一种运作方式代替另一种运作方式,也不在于以一种机构代替另一种机构,而在于要根据金融体系运作过程中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对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等进行功能性的分化或功能性的整合,以便寻找到能高效发挥各种金融功能的最佳点。只有这样,中国金融改革才能寻找到能有效配置金融功能的一个均衡点。
最后,从金融产品层面看,可以采用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同一金融功能。例如,对政府债券进行保险,既可以由保险公司向投资者出售保险单来完成,也可以由投资者直接购买期权合约来实现。同时,也可以由同一产品来实现不同的金融功能。例如,投资基金既可以用来配置风险,也可以让金融资产在不同的时点与空间上进行资产转移与配置,为当事人提供市场价格信息及激励约束机制等。因此,中国金融改革不仅在于如何调整传统的金融产品项目,而且还在于如何从实际经济活动的需要出发创新金融产品。金融产品一旦走向市场,也就意味着将出现一个新的金融市场。
总之,就目前中国金融改革情况来看,为什么存在许多问题与困难,最根本点就在于中国的金融改革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机构改革范围与观念上,而金融改革的核心就是如何建立起一套满足于市场的金融功能服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切入到金融改革的核心,才能真正深化中国金融改革。因此,中国金融改革应该掀起一次范式上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