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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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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主导药品降价行不通
    2007年0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陈予军

      

      据新华社报道,年末岁首,杭州市天天好大药房依据店里登记的一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中发现,表上70%的药品早已无人生产。这些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这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凸显出当前我国药品“降价死”怪现象: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高价再上市———药品降价变成了涨价!

      迄今为止,发改委已经主导了21次药品降价,距离现在最近的一次降价是从今年1月26日起开始执行的,降价涉及心脑血管等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最大降幅达到85%,降价金额约70亿元。行政权力主导的药品降价至今未能取得明显效果说明,降价已经陷入困局,换句话说,这种降价模式可能是走不通的,难以让公众真正得到实惠。

      其实,降价搞错了对象。统计显示,超过80%的药品通过医院销售,而国家发改委在所降的几百个药品品种中,真正涉及医院的也就几十个品种。因此,百姓几乎没有从药价下调中得到多少实惠。

      药品降价主要针对的对象实际上是制药企业,但是,药品中的暴利主要是流通环节和零售环节,尤其是在医疗机构这一环节,药品价格在出厂价的基础上甚至成倍上涨。数据显示,在药品流通渠道中,药厂的实际生产成本一般只占最终药价的30%甚至更低,医院、零售商的利润占30%,其余40%都是流通成本。流通成本主要是“回扣”,其比例占药价的30%以上。而《健康时报》调查结果表明,一种药品如果其出厂价为1-2元,那么售价10元是很正常的。企业通常只有10%的毛利,也即0.1元。其余8-9元的利润都被流通领域“吃掉了”。

      不难看出,即使行政权力主导的药品降价能够产生效果,它也应该向两个方面努力:第一,降价主要针对涉及医院的药品。第二,降低、压缩流通环节的成本,严厉惩处药品回扣等不良现象。然而,这两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恰恰被忽略了,药品降价主要针对的药品生产企业,而制药企业只是药品价值链中所占成本最低也最薄弱的一个环节。降价给药品生产企业所造成的冲击是沉重的。

      据报道,在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医药企业的排名大幅下滑,100强内全军覆没,进入500强的医药企业数目也是历年来最少的,仅有9家企业入围,并且大部分排名300强外。而在2004年时还有3家企业入围100强,其他入围的企业也都进入了前300强。医药企业遭遇“滑铁卢”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权力主导的药品降价对药企造成了重创。

      鉴于中国国情,行政权力主导降价其实是很难行得通的。一方面,当前我国6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领域已处于完全市场竞争状态,另一方面,在消费环节我国85%的药品仍然被医疗机构所掌控,处于垄断地位的医疗机构位于药品生产企业和患者之间的中间环节,化解了药企完全竞争所带来的降价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当权力主导的降价幅度让药品生产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时,它们除了停止药品生产剩下的惟一途径是改头换面,换成“新药”,而众所周知的国家药监局在新药审批方面的腐败行为促成了大量“新药”问世,许多人据此将责任都归结到药监局身上,其实,行政权力主导降价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说得再明白点,这条路本身就是很难行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