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非法证券活动露头就打
2007年0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封一)2006年,针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证券监管系统各单位与公安、工商、司法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重点办理一批大案要案,取得了一定成效。
他强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是监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就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具体体现。尽管证监系统现有的监管力量、监管手段等方面还存在很多困难,但证券监管干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他在分析非法证券活动特征时指出,非法证券活动绝大部分都涉嫌构成犯罪,其主要特征是:蔓延快、仿效性强、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强、投资者多为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这就要求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要坚持露头就打,将损失和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人介绍了近期公安机关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犯罪案件进展情况,工商总局法制司负责人通报了工商部门查处非法证券活动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北京、上海、天津、四川、陕西等证监局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会议还就证监系统贯彻国办99号文的实施意见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题进行了讨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精神,全面部署证券监管系统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证监会召开了本次会议。
证监会党委对贯彻国办99号文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尚福林主席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全力贯彻落实国办99号文件精神,各证监局要尽快按照会里的部署摸清辖区内非上市公众公司情况,推动省级政府全面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联合工作机制和执法机制。
各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公安部、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