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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从宜昌召开的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会上获悉,针对当前三峡移民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监察局进一步健全移民资金监管体系,要求有关方面认真落实移民资金管理责任制,并明确今后三峡移民资金监管的重点。
截至2006年底,用于三峡移民的动态投资约544亿元,三峡工程已搬迁安置移民120万人,目前已进入四期移民阶段,剩余的移民动态投资约为172亿元,共有20多种移民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的政策性大大增强。
然而记者了解到,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和不合理使用三峡移民资金的现象依然存在。国务院三建委监察局副局长夏开良介绍说,结合四期移民工作实际,根据三峡移民安置规划及概算调整后的投资情况,明确以下监管重点:
一是原来确定的400亿元三峡移民搬迁包干资金中剩余的移民安置补偿资金,折算静态资金约32.53亿元。主要包括:农村、城集镇、工矿企业、专业设施等大类资金;中央预备费用于库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发的移民资金;中央预备费和地方预备费安排的个案资金;滑坡处理监测移民资金;环境保护资金;文物保护资金;耕地占用税;行管费、培训费、勘测规划费、监理费、科研费等各项费用。
二是因国家政策调整和不可预见因素等原因,在400亿元包干资金外增加的移民补偿资金,以及其他移民派生资金。主要包括:按新《土地管理法》增加的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资金;在原规划估列之外增加的文物保护经费;库底清理资金;部分半淹城市功能恢复补偿资金;高切坡防护资金;城镇搬迁建设中的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返还款;移民资金存款利息;移民迁建后剩余资产的处置及土地置换等。
三是国务院即将批准的调整移民规划及概算增加的资金。主要包括:农村移民人数超规划增加的补偿资金;移民增建房屋的补偿资金;部分城集镇增加的基础设施费;解决蓄水后形成孤岛的处理及移民安置资金;解决蓄水后库周行路难问题的资金;学校搬迁复建增加的补偿资金;医院搬迁复建增加的补偿资金;调整移民规划及概算增加的重大个案投资。
关于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以及地灾防治资金等这些未纳入移民资金一类管理的资金,国务院三建委监察局要求湖北省、重庆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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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落实三峡移民资金审计整改意见
日前,在宜昌召开的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会上,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监察局的有关负责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审计署不久前公布的三峡移民资金审计整改意见,务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今年1月19日,审计署向社会公布了《三峡库区移民资金审计结果》,充分肯定了三峡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成绩,同时也揭示了存在的问题,指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共计28914万元,其中湖北省6385万元,重庆市22529万元。主要是违规使用移民资金,此类约2.72亿元,以及虚报多得移民补偿和政策性补助资金,约1694万元。
国务院三建委监察局副局长夏开良在会上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湖北、重庆两省(市)认真整改,坚决纠正。两省(市)多次召集有关区县专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国务院三峡办和两省(市)还组织了整改工作检查组,逐个区县检查督促整改。
至2006年12月底,两省(市)通过收回、归垫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和补办相应手续等方式,已整改违规问题金额24224万元,整改率为83.8%。其中湖北省已完成整改6385万元,整改率为100%;重庆市已完成整改17839万元,整改率为79.2%。
夏开良要求,对尚未整改的问题,有关区县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坚决整改,务必在2007年3月底以前整改到位。逾期仍未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要按照移民资金管理责任制的规定予以追究。
记者另外获悉,三峡移民资金已形成较严密的监管网络。为确保移民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监察局要求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建立移民资金监督网,是加强特大型工程资金监管工作的一种创新。在三峡库区,建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移民、审计、银行等部门参加的省(市)、地、县三级监督网,对移民资金实行联合监管。10多年来,共检查资金总额达496亿元。
(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