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7年2月12日后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
3、公司股票复牌的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2月1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2月8日—2006年2月12日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紫东阁华天大酒店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世明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13人,代表股95,695,183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3622%。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83,697,53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7.6631%。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含委托董事会投票的代表)606人,代表股份11,997,65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9.9941%,占公司总股本的9.6992%。其中:
i. 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76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19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1%。
ii. 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602人,代表股份11,990,05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9.9751%,占公司总股本的9.69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相关人员、见证律师和嘉宾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于200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的修改、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