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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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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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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28版:信息披露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会议通知(等)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申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春节长假前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的公告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申购重庆钢铁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设雅戈尔认沽权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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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2007年02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6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编号:临2007-1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5,216,552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1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1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2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1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原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上述承诺均为法定承诺,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在限售期内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无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为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的核查结论认为:“公司及限售流通股股东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发生。海正药业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5,216,55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1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