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的议案的情况;
2、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分别于2007年1月6日和2月2日提出两项临时议案:《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详见公司1月12日和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758.7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58%,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273.2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3%,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7年2月1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数987981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股数326,480,131股的30.2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会议对每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赞成98798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兴建金(山)~马(铺)线燃气管线的议案》;
赞成98798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同意选举谢永康先生、朱建国先生、廖政权先生、赵勤先生、孙志远先生、蒋毅先生、纪昌全先生、毛杰先生、王国华先生、张言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纪昌全先生、毛杰先生、王国华先生、张言庆先生为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3年,任期自2007年2月12日至2010年2月11日。
表决结果如下:
谢永康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朱建国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廖政权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赵 勤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孙志远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蒋 毅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纪昌全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毛 杰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王国华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张言庆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人员符合任职资格,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认为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尽到了董事应尽的义务,对全体董事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刘虎廷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期间对乐山电力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感谢,刘虎廷先生下一步担任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也将对公司的发展启到积极的作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选举杨向东先生、赵卫华女士、郑大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杜品春先生和向志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3年,任期自2007年2月12日至2010年2月11日。表决结果如下:
杨向东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赵卫华女士: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郑大金先生:得票9879814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公司股东认为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尽到了监事应尽的义务,并对全体监事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谢义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7-1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7年2月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2月12日,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王国华先生因公事出国委托独立董事张言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廖政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二、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魏晓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
三、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李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职务。(简历附后)
四、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孙志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李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吴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简历附后)
五、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秘书提名,同意聘任曾跃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六、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一名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同意魏晓天同志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纪昌全先生、毛杰先生、王国华先生、张言庆先生对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
特此公告。
附:上述人员简历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三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廖政权,男,汉族,1964年8月生,四川仁寿人,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工作简历
1982.08—1984.07 乐山供电局眉山分局干部;
1984.08—1985.08 乐山供电局劳动人事科干部;
1985.09—1987.07 成都电力职工大学学生;
1987.08—1992.09 乐山供电局劳动人事科干部;
1992.10—1993.09 乐山电业局组干处副处长;
1993.10—1996.09 乐山电业局组干处处长;
1996.10—1998.05 乐山电业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8.05—1998.08 乐山电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汉源县副县长;
1998.08—1999.10 内江电业局党委书记兼汉源县副县长;
1999.10—2001.08 内江电业局党委书记;
2001.08—今 乐山电业局党委书记。
2)魏晓天,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5年7月至1988年7月在峨眉建南机械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分工会主席、厂党办主任、厂团委书记;
1988年7月至1993年1月先后在五通桥区委组织部和乐山市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副区级组织员、乐山市市委组织部经干处主任干事;
1993年5月至1996年3月由政府下派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1996年3月至1997年6月在四川槽渔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在乐山市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任总经理;
2000年4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3)孙志远,男,汉族,1965年8月生,四川新津人,中共党员, 1987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工作简历
1983.09-1987.07 长沙水电师范学院上大学;
1987.07-1991.12 乐山供电局财务科工作;
1991.12-1995.08 乐山电业局财务处副处长;
1995.08-1996.05 乐山电业局井研供电局副局长;
1996.05-1996.12 乐山电业局嘉州供电局副局长;
1996.12-2000.10 乐山电业局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2000.10-2001.06 乐山电业局副总会计师;
2001.06-2004.11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004.11-今 乐山电业局总会计师。
4)李江,男,195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研修生。
1970年12月至1976年3月在铁道兵54团服役。
1976年8月至1991年8月在四川亚西机器厂工作,曾任团委副书记、党办主任、厂党委委员。
1991年8月至1993年11月在四川省乐山进出口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后任乐山外贸开发公司经理。
1993年12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
5)吴泓,男,195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研究生,工程师。
1972年1月至1976年12月在四川洪雅县上山下乡知青;
1976年12月至1978年2月在乐山花溪电厂工作;
1978年3月至1981年1月在四川德阳机器制造机器制造专业学习;
1981年1月至1989年8月在山东风电机厂工艺研究所机动处从事机械电气设计工作,其中: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机械工程师进修大学(部办)机械设计专业在职学习;
1989年9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企管部经理、供电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6)、曾跃驰,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
1992年7月-1994年8月在四川省轻化工学院读书;
1994年8月-1995年9月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象月电厂财务科工作;1995年9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并先后担任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主办科员。2005年12月29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7-1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12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向志军先生主持。新当选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5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投票表决:杜品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