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年02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07-00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适用法律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金融工具的确认和公允价值计量
1、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14,931万股无限售条件股票和预期持有的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源A”)不超过20,000万股股票注,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同意将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权证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而不采用该权证市价确定。
二、关于一般性借款利息资本化范围
同意公司一般性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范围包括基建、脱硫项目和大型技改工程。
注:根据深能源A于2006年12月16日公告的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方案,公司将以现金方式以每股7.60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深能源A定向增发的新股中不超过20,000万股的股票。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