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2月1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传真签字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关于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在中信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壹年。
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总股本608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4675.52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6.9%。长安铁塔2005年经审计资产总额34638万元、负债总额22846万元、净资产11792万元,资产负债率65.95%。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8857万元,约占公司200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7-003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喜玛拉雅大酒店有限公司
股权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及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成都喜玛拉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酒”)95%股权(含成都新明珠广告有限公司权益)出让给公司大股东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五洲”)。
近日公司从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上述股权过户工作已经完成。股权过户完成后,喜酒注册资本仍为3000万元,其中山东五洲持有95%的股权,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5%的股权。
按照公司与山东五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山东五洲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到位,喜酒所欠公司款项业已全部偿付完毕。喜酒2006年度实现的收益将依据审计结果支付给本公司。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