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2月11日在宁波凯利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小山星儿董事委托池田修二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芦德宝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06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963,323.09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96,332.31元,加上一年度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55,705,121.29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472,112.07元,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相关承诺,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95,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计分配19,55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37,922,112.0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关于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决议:
考虑到公司经济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理由: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利息支出。
2、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9,000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4、补充流动资金效果: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45~50万元/月。
六、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1、决定为下列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
(1)宁波明州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9,000万元
(此项担保最高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4,000万元
(此项担保最高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5,900万元
(4)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2,000万元
(5)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2,000万元
(6)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500万元
(7)南京东睦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4,000万元
(此项担保最高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4、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七、关于公司2007年度工资总额的决议:
公司年度销售额(扣除外购商品金额)达到25,800万元时,提取公司年度工资总额为4,400万元;年度销售额(扣除外购商品金额)增加或减少时,将分别按增/减额的15%,核增/核减公司年度工资总额。
八、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决定拟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关于公司名称拟变更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预案:
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后的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东睦股份”,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公司章程》修正案:
1、章程名称由“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第一条:“为维护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为维护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TONGMUO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
变更为:
“公司注册名称: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一、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推荐董事人选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提名董事人选如下:
1、宁波明州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委派芦德宝、池田修二、多田昌弘、曹阳为董事;
2、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推荐芦德宝、多田昌弘、曹阳为董事候选人;
3、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推荐芦德宝、多田昌弘、曹阳为董事候选人;
4、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委派芦德宝、舒正平、周海扬、曹阳为董事;
5、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委派芦德宝、舒正平、曹阳为董事;
6、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推荐芦德宝、舒正平、曹阳为董事候选人;
7、南京东睦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委派芦德宝、舒正平、多田昌弘、曹阳为董事。
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于2007年3月8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在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南路147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一)审议和决议事项:
(1)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暨监事会独立意见
(4)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7)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审计机构的预案
(8)关于公司名称拟变更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预案
(9)《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二)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2)2007年3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三)参加会议的办法
(1)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3月5日、3月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宁波市江东南路147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四)联系办法
(1) 电话:(0574)87841061
(2)传真:(0574) 8783 1133
(五)地址:宁波市江东南路147号,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邮编:315041
(七)电子邮箱:nbtm@pm-china.com
(八)联系人:曹阳、黄子瑛、何玲玲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股东账号:
2007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宁波东睦 编号: (临)2007-03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2月11日在宁波凯利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二届十四次会议各项议案;
其中,关于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公司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该《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暨监事会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