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两大股东持股差距缩小
2007年0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田露
双鹭药业今日发布公告提示道,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出售公司股票,已导致第一、第二大股东目前的持股比例差额减至5%以下。
双鹭药业第一大股东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第二大股东则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明波。日前,双鹭药业接新乡化纤通知称,截至2007年2 月9 日收盘,新乡化纤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311,15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8%,平均价格为22.70 元/股。
据公司今日提供的资料,截至2 月9 日收盘,新乡化纤持有双鹭药业股份22534853 股,占股份总额的27.22%。而目前徐明波持有双鹭药业1844784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2.28%。这使得目前新乡化纤与徐明波,也就是这两大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差额减至4.94%。不过,双鹭药业认为,这一现象目前不会影响新乡化纤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地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