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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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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房产商“不降价联盟”不存在
    2007年0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有关部门认为,不降价联盟宣言仅为个人观点 资料图
      □本报记者 于兵兵

      

      曾经被市场广泛关注的上海“房产商不降价联盟”最终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存在”,而该联盟的成立宣言“为个别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观点”。

      不久前,一份有关“开发商不降价联盟宣言”的文件在上海某大型房地产门户网站露面后,一度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本报报道发现,被采访的多数开发商否认签署过宣言,但不乏有开发商表示确实知悉此宣言,宣言的真实背景和形成过程以及联盟是否存在一度扑朔迷离,让人质疑。

      昨天,上海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沈克乔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正式以商会名义披露对此事的调查结果。

      沈克乔介绍,此事源于上海某些房地产企业例行的行业交流会,参会者多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会上的确有人提出“不降价联盟宣言”中的部分观点,后由个别人将观点成文后披露在网上。

      根据此前报道,这份由部分房地产项目负责人“创意”的不降价联盟宣言包括:加盟开发商承诺在2008年12月1日前不仅不调低房屋销售价格,还需要以每月2%-4%的比例上调房屋销售价格。同时,每个签约企业需要交纳126万元的风险金,约定到期后风险金可退还。

      对于宣言酝酿的原因,文件称,“由于近来上海楼市销售出现异常,……为了保证上海市的地产稳定繁荣,经上海众多房产商讨论决定,临时成立上海房产联盟商会。”沈克乔介绍,网上宣言及相关报道出现后,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询问此事,希望了解详情。商会已经确认,宣言内容仅为一家之说和个人观点。

      “如果真有多家企业敢于联合起来推行不降价等做法,等于在和全国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唱对台戏。”沈克乔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