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山东莱芜被解除“区域限批”
2007年0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阮晓琴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向媒体公布,莱钢集团率先完成整改,环保总局决定解除对莱芜市的“区域限批”;同时,12个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被依法永久性关停。
莱芜因此成为第一个解除“区域限批”的地区。 今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对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并对唐山市、莱芜市、六盘水市和吕梁市4个行政区域和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的所有建设项目实行了停批、限批。之后,国家环保总局一直在跟踪相关整改情况。
“限批”主要是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和行业。
潘岳昨天说,鉴于莱芜市整改措施得力,“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已达到整改要求,区域限批对莱芜市发展战略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明显作用,环保总局决定解除对莱芜市的区域限批。
潘岳指出,对那些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就算“整改”也不能通过,必须立即彻底关停。区域限批启动一个月以来,环保总局已经关停了先期投资达20亿元的12个严重违规项目。
其中,唐山市被实施区域限批后,立即关停了“唐山新联钢铁有限公司钢铁项目”3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违规项目。唐山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年底将完成全市钢铁冶炼企业的整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炉和转炉全部予以淘汰。这些措施,将对唐山市乃至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状况的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另外,其他70个限批违规项目的绝大多数正在积极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