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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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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7年02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宁波东睦                编号: (临)2007-04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在担保期限和债务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以内,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各类授信合同,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07年2月9日至2008年1月11日主债务最终期满次日起两年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于2006年12月7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06)信银甬鄞最保字第H6130】,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自2006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7日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各类授信合同,在债务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的可周转限额内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7年2月9日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已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贷款金额为壹仟伍佰万元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07)信甬鄞银贷字第070017号】,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期限为2007年2月9日至2008年1月11日。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于2004年6月8日获得山西省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城南环东路19号;法定代表人:芦德宝;注 册 资 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经 营 范 围:生产、销售粉末冶金各类零部件;粉末冶金模具的制造及机械加工;2006年度销售收入5,995万元,净利润 322万元。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120.5万元,负债为8,403.6万元,净资产为4,71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05%。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无对外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自2006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7日,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各类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进口押汇/担保)合同,在债务总余额(不以发生额计)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外币按主合同签订日汇率折算)的可周转限额内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一切费用;保证期限为自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含展期之主债务)最终期满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八次会议,于2006年2月22日审议了包括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就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形成如下决议:

      ⑴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4,500万元的担保;

      ⑵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⑶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属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

      有关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2月11日审议了包括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将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综合授信)提高至5,900万元;有关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07年2月14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五、其他

      1、截止目前,本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于2005年3月30日、2005年6月14日、2005年6月25日、2005年10月15日、2005年12月30日、2006年3月23日、2006年4月5日、2006年9月2日、2006年10月14日、2007年1月27日同时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截止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369万元,占本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4.16 %。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6,369万元。

      3、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06)信银甬鄞最保字第H6130】;

      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07)信甬鄞银贷字第070017号】;

      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