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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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1、本公司/纵横国际: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3、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在南京市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同意本公司在偿还7550万元欠款的前提下,豁免重组债务中的其余债务1825.78万元。
2、本次债务重组使本公司降低了银行负债,减少了本公司的财务费用。若本次债务重组最后顺利实施,预计2008年度本公司将增加损益1825.78万元。
一、债务重组概述
1、本公司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就本公司豁免9375.78万元债务中的1825.78万元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债务重组合同》。
2、本次债务重组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债务重组双方介绍
1、纵横国际:
注册资本:23844.48万元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任港路23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东
主营业务:机床及零配件的制造及销售、对外投资等。
企业类型:股份制上市公司
2、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点: 南京市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18、19楼
负责人: 李德燃
主营业务: 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于2001年11月5日向本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7550万元,2004年12月22日,中国银行将上述债权转给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07年2月14日,本公司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同意本公司在偿还7550万元欠款的前提下,豁免重组债务中的其余债务1825.78万元。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26日偿还了3775万元债务。
四、债务重组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为有利于纵横国际的债务清偿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实现,双方愿意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债务重组。
2、本次重组债权、重组债务余额的基准日为2007年1月25日。
3、如果纵横国际在本债务重组合同签订日前偿还3775万元债务;在2008年9月20日前再偿还3775万元债务,共计7550万元,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同意豁免重组债务中的其余债务1825.78万元。
4、为担保纵横国际对本合同的履行,纵横国际承诺原贷款抵押担保不解除,并且由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连带担保。
五、本次债务重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使本公司降低了银行负债,减少了本公司的财务费用。若本次债务重组最后顺利实施,预计2008年度本公司将增加损益1825.78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债务重组合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