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5,284,039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2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2月1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2月2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2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没有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承诺事项,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① 其持有的嘉宝集团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 在前项12个月承诺期期满后的24个月内,其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嘉宝集团原非流通股股份;
③ 在前项总计36个月承诺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嘉宝集团原非流通股股份不超过嘉宝集团股份总数的5%。
截至公告日,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没有发生过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
因上海法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4家股东向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归还垫付的对价股份,导致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增加了398,927股。
此外,上海嘉定缘和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了56,160股嘉宝集团股票。
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证券认为:嘉宝集团的相关股东已履行了在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嘉宝集团的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5,284,03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27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一致。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截止2007年2月12日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