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07年02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本公司与有关各方签订的《爱建重组框架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同意由名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和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的基础上,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将本公司改制成为上海爱建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依据前述决议,现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改制后的上海爱建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31,442,000元人民币。
本公司的上述改制重组事宜所涉及的新股东的资质已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商务部也颁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其他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发出债权人书面通知函。未接到书面通知函的债权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持相关债权凭证与本公司联系。
另,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148号)文件精神,曾于2001年9月13日、9月15日、9月22日分别在上海金融报、中国证券报、金融时报上刊登公告指出我公司证券总部(下属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广中路证券营业部、上海零陵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兰溪路证券营业部)将与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发起新的证券公司,其债权债务由新的证券公司承继。因此,与此有关的债权债务不再由我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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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