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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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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 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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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2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潘得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兴国,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兴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潘得国

      注册资本:197,650,000元

      成立日期:1969年7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进口及自产产品和技术出口,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焦炭、合成氨、尿素生产。制造其他化学、化工产品,承揽化工设备和零部件加工制作、设备检修、建筑安装、防腐保温、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汽车运输等服务业。洗精煤生产,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开展租赁业务。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06年,我国焦化行业相对疲软、原辅材料涨价、运力持续紧张、排污费用增加等,公司生产经营遇到了一定压力。对此,公司克服各种困难,加大科学管理力度,严格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MS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各项工作,原料煤实行比质比量和价格审定招标采购、积极开拓产品销售渠道、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及增收节支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实现了公司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经济运行。

      2006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3854.6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2823.14万元,净利润3415.44万元。2005年度根据临汾市地方税务局通知,办理了3774.96万元国产设备所得税抵免, 2006年度无所得税抵免事宜,2006年焦炭销售均价与2005年度相比有一定降幅,致报告期的利润水平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2006年度,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0838084.71元,实现净利润34154360.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1896696.59元,提取本年度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任意盈余公积金,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2635621.40元。

      目前,公司正集中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2006年度利润分配拟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202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028.5万元,剩余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052,494.73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非流通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起,在7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2)72个月承诺期满后,在24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作除权处理)。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得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兴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国

      (下转B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