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00087 转债简称:水运转债 编号:临 2007-007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2年8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水运转债,债券代码:100087。
2、水运转债赎回公告连续刊登日期为2007年2月15日、26日、28日。
3、水运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07年3月29日;当日水运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4、公司将按面值加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即以每张100.90元赎回在赎回登记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水运转债;每手水运转债在赎回登记日的相应赎回价格为1009.00元(利息部分9.00元,含税)。
5、赎回水运转债的付款日为2007年4月6日。
6、本次赎回完成后,水运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71号文件核准,于2002年8月13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了3.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水运转债”)。水运转债自2003年8月12日起开始转换为本公司A 股股票,截止2007年2月13日,已有258,401,000元水运转债转换为本公司A 股股票,尚有61,599,000元水运转债在市场流通。本公司股票(南京水运)自2007年1月18日至2007年2月14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5.41元/股)的130%,即7.03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水运转债发行12个月后的转股期间,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高于当期水运转债转股价的 130%,则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水运转债。公司每年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赎回权一次,但若首次不实施赎回的,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本公司行使上述赎回权的条件已在2007年2月14日收市后首次满足。公司决定行使水运转债赎回权,将赎回登记日之前未转股的水运转债全部赎回。
现将公司本次赎回水运转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1、赎回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2007 年1月18日至2007年2月14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5.41元/股)的130%,即7.03元/股。
2、赎回登记日
本次水运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07年3月29日。
3、赎回价格
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赎回价格为水运转债面值加当年期利息。公司第五年可转债的利率为0.9%,则每手水运转债在赎回登记日的应计利息为9元(含税),每手水运转债在赎回登记日的相应赎回价格为1009.00 元(利息9.00元,含税)。
4、赎回对象
截至200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水运转债。
5、赎回的支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计减持有人相应的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持有人所得利息需缴纳的所得税,由其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赎回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6、赎回到账日
本次水运转债赎回款于2007年4月6日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水运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赎回相关事宜
(1)水运转债赎回公告第一次刊登日至赎回登记日之前(即2007年2月15日至2007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水运转债不停止转股;
(2) 赎回登记日(即2007年3月29日)水运转债停止转股及交易;
(3)投资者欲全面了解赎回水运转债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2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8、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 025-58586111、58586145
传 真: 025-58586170
特此公告。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