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券交易所今
发布会员管理规则
2007年0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璐 黄金滔
为规范会员证券交易及其相关业务活动,保障交易安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证券交易所今日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规则分别见封二、封八),并将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会员管理规则的颁布,是两所贯彻落实《证券法》要求、适应新时期证券公司监管工作需要的体现。当前,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成效十分显著,证券行业发生转折性变化,证券公司步入规范、创新发展新阶段。两所在此时发布《会员管理规则》,对于巩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成果、建立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证券公司业务创新将产生积极意义。
该规则在总结会员监管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立足于证券交易所的职责范围,明晰了会员管理内容,丰富了会员管理手段,为规范会员证券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了基本行为规范。会员管理规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两所的基本业务规则体系,并将对规范两所会员管理工作、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本报将就会员管理规则的制定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采访两所负责人。据悉,两所也将共同就会员管理规则的重点内容发表系列解读文章。
相关报道详见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