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2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07年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高技[2006]29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结合公司青蒿素产品的国际化战略,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靠部分自有资金和国家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资金,建设《复方抗疟药ARCO的产业化与国际化》项目。
一、项目建设的规模和目标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新建一个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产品为复方磷酸萘酚喹片(在国外注册商标名为ARCO ,以下简称为:ARCO,设计规模为:片剂1亿片/年、胶囊剂5000万粒/年的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原辅料、包材、成品库房、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二、项目的投资估算和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生产期按11年计算,计算期为12年,验收期为3年。
本项目总投资为4989(不含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1)企业自筹资金3989万元; 2)国家支持资金1000万元。
四、项目对公司的意义
1、有利于集合各方面的资金,建设青蒿素及其他系列药品的符合国际化GMP认证要求的生产车间,提高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2、加快ARCO国际注册和推广的速度,推动公司其他蒿甲醚系列产品的国际化进度;
3、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将促进青蒿素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并为中国医药企业的国际化具有典范意义。
五、特别说明
本决议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的要求,申请国家发改委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资金,建设《复方抗疟药ARCO的产业化与国际化》项目的前提条件。
公司能否最终获得国家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资金以及获得国家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资金的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申请国家发改委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其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和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