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07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22 股票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07-00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2月25日9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8934.01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839.048万股的65.65%,没有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到会股东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与郑州市热力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决定与郑州市热力公司签订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互保协议,在一年的期限内,双方为对方在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934.011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林、朱恪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