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兰铝股东无人行使现金选择权
2007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在三天申报期结束后,在行使现金选择权,还是将持股根据不同比例换成中国铝业股份的取舍前,S山东铝和S兰铝股东有了最终决定。
两家公司今天分别发布公告称,具有申报现金选择权资格的S山东铝和S兰铝股东于2月13日至2月15日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申报,申报统计结果显示,中国铝业此次换股吸收合并S山东铝共计3540股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的有效申报,而S兰铝共计0股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的有效申报。
依据此前公告,S山东铝流通股股东可按照16.65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S兰铝流通股股东可按照9.50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非流通股股东可按照5.534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其股份自动转换为中国铝业股份。其中,S山东铝的换股比例为1:3.15。S兰铝的换股比例则有不同,流通股是1:1.80,非流通股是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