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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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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版:时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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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发展指数首次发布 北京上海领先全国
    2007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鹏

      

      昨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评价中心首次发布了中国发展指数,调查研究表明,在对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综合分析后得出的四个类群中,北京、上海被列为第一类,总指数遥遥领先其他省市。

      指数体现和谐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袁卫教授介绍说,中国发展指数包括健康指数、教育指数、生活水平指数、社会环境指数四个单项指数,它们相互联系,各有特点,构成一个完整的中国发展指数。

      据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评价中心有关专家介绍,中国发展指数综合测量经济、社会、健康、环保、教育等方面的地区发展状况和差异,体现了创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与思想。

      经济区域结构稳定

      按照中国发展指数的标准,2005年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由高到低被划分为四个类群: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五个省份被列入第二类。第三类的十二个省份是: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河北、山西、黑龙江、湖南、河南、湖北、新疆、陕西。第四类的十二个省市包括:重庆、海南、广西、宁夏、江西、四川、安徽、青海、甘肃、云南、贵州、西藏。

      研究人员发现,在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年的观测和分析中,第四类省区数从2004年的11个增加为12个:海南省在2005年的数据分析中从原来的(2004年)第二类退出,进入到第四类;重庆市在2005年的数据分析中从原来的第三类退出,进入到第四类;陕西省在2005年的分析中从原来的第四类退出,进入到第三类;第三类省区数维持不变(12个),在2005年,重庆市退出,陕西省加入;第二类省区数从6个减少为5个,2005年,减少的省区是海南省;第一类省区数保持不变(2个)。

      课题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彭非教授表示,这种分类的结果说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区域结构性特征非常明显,而且区域结构相对稳定。

      城乡差距较大应引起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结果显示,以“城乡居民消费比”这一指标衡量: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城乡居民消费比”小于百分之二百的省区仅有上海(189.25%),即上海城镇居民消费比乡村居民大89.25%,或城镇居民消费是乡村的1.89倍。

      城乡居民消费比指标大于百分之三百五十的省区依次有:西藏(499.90%)、重庆(402.56%)、贵州(396.76%)、云南(391.11%)、甘肃(358.83%)、陕西(350.99%)六个省区,即城镇居民与乡村居民的消费差距在三至五倍。

      彭非教授说,这反映出当前我国城乡差距较大,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城乡差距相对更大。为了建设和谐社会,城乡差距较大的问题应当引起关注,新农村建设在我国现代化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具有突出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