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东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软集团有限公司
确定现金选择权第三方的公告
重要提示:东软股份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东软集团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充分保护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股份)股东利益,本次东软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集团)将由第三方向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东软集团除外)提供现金选择权。股东可以其所持股票按照24.49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所行权股份相应转让予第三方。
2007年2月16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致函东软股份和东软集团,承诺担任东软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东软集团中现金选择权安排的第三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划付现金选择权总对价最大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承担向申请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及受让相应股份的责任,并落实其他必须的保障措施。如果非限售流通股股东(东软集团除外)所持股票全部行权,则现金选择权总对价最大金额为人民币342,546.24万元,根据行权后存续公司股权分布情况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东软股份仍能保持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宝钢集团简介
宝钢集团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8亿元,主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钢铁、冶金矿产、煤炭、化工、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相关的业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外贸易(除专项规定)及其服务。
截止目前,宝钢集团持有东软集团13.53%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