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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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李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83,670,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6%。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零零六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67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二零零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67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二零零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67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二零零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67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二零零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7,298,914.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8,445,783.2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135,744,698.0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255,992.50元,扣除2006年分配的普通股股利1,68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4,688,705.50元。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以2006年末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3,688,705.50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67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为2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67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巍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