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月19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在暂停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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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二日
兴科证券投资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兴科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4月2日下午2时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酒店电话:010-58525888)。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总数;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见证律师和公证人姓名;
5、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
6、与会人员对提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7、计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监票人对此进行监督;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见证意见;
10、大会公证人发表公证词。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利登记日为2007年3 月7日,即在2007年3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1、个人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3、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具体如上述第1或第2项所述)、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3 月7日(权利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2、基金管理人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本次大会的见证律师
5、接受申请进行公证的公证员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预登记应当提供的文件:
1、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机构投资者,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或经核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预登记;
2、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自然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预登记;
3、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预登记。
(二)预登记方式:本次预登记采用现场预登记和传真预登记两种方式。
1、传真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凭上述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传真号为 010-88066508。
2、现场预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三)预登记时间:2007年3月 23 日-2007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00-下午4:00;
(四)关于预登记的说明:
1、本次预登记不是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经程序,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否进行预登记以及预登记所显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影响其出席持有人大会及就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尽管不是必经程序,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统计持有人到会人数,以便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积极配合。
八、会议召开的条件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九、形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表决票上填上“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关于兴科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有关事项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将于2007年4 月2日14时30分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鉴定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于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提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2007年3月2日)基金停牌,并于下一个交易日(2007年3月5日)复牌。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07年3月8日开始再次停牌。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网 址:www.ChinaAM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联 系 人:李宝玲
联系电话:010-88066553
传真: 010-8806650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一:
关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兴科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兴科基金”)将于2007年5月30日到期,为了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办法》和《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兴科基金实施转型,将兴科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并依托深交所的LOF平台,在进行申购、赎回的同时继续进行上市交易。《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三。
为实施兴科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兴科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换的具体时间,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出席于 年 月 日 时召开的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个人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数:
证券账户卡号/股票账户卡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须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鉴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兴科基金”)将于2007年5月30日到期,为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关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兴科基金转型方案需经参加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需报告中国证监会,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兴科基金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兴科基金转型方案要点
兴科基金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兴科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在完成有关转型程序后,开放场内、场外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二)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2007年5月30日到期调整为无限期。
(三)授权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
基金终止上市后,原兴科基金份额暂停交易。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将向深交所申请以LOF基金重新上市,此后持有人可使用原深交所证券账户进行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或者赎回。
(四)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目标调整为:“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调整为:“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金融衍生产品(如股指期货)推出后,本基金还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2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8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鉴于原基金合同中未规定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将新增如下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总体上采取“核心-卫星策略”,即将基金股票资产分成两部分,其中核心部分在投资组合中占较大比重(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较为稳定,对整个投资组合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起到决定性作用;卫星部分在投资组合中占权重较小,投资更加主动、积极和灵活,以追求超额收益为目标。
本基金的核心组合主要采取买入持有策略,投资于大盘蓝筹股,以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卫星组合则采取多种策略,积极投资于新股、中小盘股、资产重组板块、衍生工具等,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超额收益。由于核心组合与卫星组合之间相关性较低,还能够有效地分散基金整体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1)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核心组合主要采取买入持有策略,投资于大盘蓝筹股。大盘蓝筹股是指市值规模较大(总市值不低于15亿元)、且具有以下特征的股票:
①公司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核心竞争优势,比如专利技术、资源独占、销售网络垄断、独特的市场形象、较高的品牌认知度等;
②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稳定、治理结构良好;
③公司财务指标健康、收入增长和盈利水平较高;
④市场估值相对于公司资产价值和增长潜力而言处于合理区间。
中国经济正处于持续、快速成长的阶段,由于大盘蓝筹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影响力,因而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充分分享经济成长的果实,并将其转化为企业自身的业绩增长动力。而且,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随着机构投资者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对市场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由于大盘蓝筹股在流动性和风险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将成为机构投资者的核心组合,从而获得资金面支持。因此,我们认为,投资于大盘蓝筹股将在较低风险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2)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本基金卫星组合将采取多种积极策略,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超额收益。目前,基金主要关注新股、中小盘股、资产重组板块、衍生工具等机会,通过积极操作,为整个组合扩大增值空间。
①新股申购:基金将利用规模优势和定价优势,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定向增发等,把握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差价机会,获取低风险收益。
②中小盘股:与大盘股相比,中小型企业的成长性更高、收益潜力更大,但个股风险也较高。基金将通过深入研究、精选个股,把握中小板块的成长机会,以实现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较高收益。
③资产重组板块: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越来越多的大股东愿意通过整体上市、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形式,把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提升公司业绩,并实现市值的更大增长。重组概念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因素,基金将积极把握其中机会,获取超额收益。
④衍生品板块:随着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的推出和发展,基金将有可能采用组合策略对冲风险,或通过杠杆作用放大收益。基金将以定量分析模型为基础,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衍生品市场机会,追求实现较高收益。
未来,基金管理人还将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对卫星组合投资策略进行丰富和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五)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首先,由于兴科基金拟转换运作方式、调整存续期限并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需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其次,考虑到自《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再次,考虑到兴科基金变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拟将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夏篮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综上所述,拟请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事项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并在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必要性
1、兴科基金基本情况
兴科证券投资基金是由原陕信基金、长安基金、通信基金、常信基金、南京基金共五只基金经规范重组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陕西证券有限公司(已重组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的发起人,基金存续期为10年,至2002年5月30日。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
兴科基金在2000年4月8日基金成立日的总份额为226,659,366份,于2000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于2000年9月5日将基金总份额扩募至5亿份,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07年5月30日。有关基金设立等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基金转型有利于消除折价
截至2007年2月16日,兴科基金份额净值为2.5570元,累计净值2.6580元,当日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为2.341元,基金折价率为8.45%。基金转型将消除基金折价,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持有人利益。
3、兴科基金的历史业绩
截止2007年1月5日,根据晨星公司的统计数据,兴科基金在最近两年所有封闭式基金中排名第23,最近一年的排名中列第28,今年以来排名列第22。
(二)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2007年5月30日为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可无限期存续。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三)兴科基金终止上市,并以LOF基金重新申请上市的可行性
兴科基金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深交所的LOF平台为封转开的实施提供了便利条件。封闭式基金转型为LOF后,原持有人可以继续使用原深交所证券账户进行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还可以通过部分有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渠道,在深交所场内办理申购、赎回;基金可以通过深交所场内渠道以及场外银行、券商和直销渠道发售,新投资者既可通过场内办理申购、赎回或交易,也可以通过场外渠道办理申购或者赎回;投资者也可以在证券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办理场内、场外转托管。
(四)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转型后基金将基本延续现有产品定位,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新的市场情况和特点,对投资范围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进一步明确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五)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关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的说明
根据《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基金管理人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转型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转型方案进行调整,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公告调整后的方案及议案。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1、设置集中申购期,并在集中申购期实行“1元发售”、费率优惠
为避免开放后可能的大量赎回对基金正常运作产生的冲击,降低风险,基金将设置集中申购期,在该期间内投资者既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券商渠道进行场内集中申购,也可以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代销银行和场外代销券商的柜台系统进行场外集中申购。为了鼓励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实行“1元发售”、费率优惠。
(1)1元发售
在集中申购期内,投资者可按1元面值提交申购申请;集中申购款项存入专门账户,不进入基金资产,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份额,利息折算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2)集中申购期费率优惠
集中申购期申购费率如下:
2、分红实现收益
基金将在集中申购期之前实施一次分红,向老持有人分配基金已实现收益的90%。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验资完成当日,基金将进行份额折算,将原兴科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元。
通过分红和份额折算,原兴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实现大部分收益,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的行为,并且降低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税收成本。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电话: 010-88066553
传真: 010-88066508
电子信箱:libl@chinaamc.com
网站:www.chinaam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