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引入“做市商”
2007年03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周二,股市在基本面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突然出现了单边暴跌。当天股指下跌将近9%,创1997年以来最大的单日下跌纪录。而近年来,监管部门在二级市场上,推出了许多推动二级市场发展的政策。例如,鼓励、推动机构投资者入市,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开放外资入市等。这些措施,使得股市逐步进入了健康的牛市。
但我们也不得不否认,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虽然股市有了回升,投资者信心有所恢复,但整个股市以及投资者心态,还是比较脆弱。许多人买股还是短期行为,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尚未确立。特别是在赚钱效应下,许多投资者盲目入市购买基金和股票,使得股价短时期内飞涨。从而在股市中,出现了一边倒的上涨,让许多投资者忘记了风险。一旦股市有所调整,又出现了恐慌抛售。这些都表现出我们的市场尚未成熟。
笔者认为,近来的股市暴涨暴跌,除了投资者不成熟,机构不成熟以及管理层的不成熟外,关键还在于,我们的证券市场上还缺乏有效的制度来防止暴涨暴跌现象。从而使得机构力量,未能在证券市场上发挥有效的作用。
笔者认为,证券市场要稳定,要健康的发展,我们就有必要在二级市场上,适时地引入有利于股价稳定的做市商制度。
所谓的做市商制度,就是通过机构在某只股票中公开“做庄”,依靠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实行双向叫价。它通过低买高抛的形式,来稳定股票的价格。从而保持股市的稳定、有序,不至于出现盲目的追涨杀跌。同时,做市商还可以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活跃人气,带动其他投资者实现价值发现。更重要的是,做市商还可以行使权利,获得交易对象的信息以监控市场的异动。有的放矢,通过高抛低吸的方法,稳定股价,避免出现个别股票大起大落的现象。
股市中推行做市商制度,不仅仅使得中国股市从制度上同国际更加接轨,而且能够长期保持二级市场稳定和发展,投资者理性投资,从而营造证券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的局面。
(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