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董事曹晖、李若山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曹德旺和独立董事仝允桓出席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1.3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雪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蔡友超
注册资本:9,401.10万港元
成立日期:1991年4月4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从事非业务经营性的投资控股
控股股东名称: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凤英
注册资本:8,245.88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5月30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开发建设不同基础设施,工业用地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经营管理所建物业设施
控股股东名称:香港鸿侨海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蔡友超
注册资本:8,645.6043万港元
成立日期:1995年7月2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从事非业务经营性的投资控股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香港洪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凤英
注册资本:1万港元
成立日期:1993年5月2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从事非业务经营性的投资控股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关系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酬期间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06年度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初经营工作会议确定的“解缆、扬帆、远航”主题思想的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加大营销力度,依靠人本管理,进行自主创新,扎实地搞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出色地完成2006年度各项经营指标的同时,为迎接国际汽车玻璃产业转移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8,398.6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42%;实现净利润60,722.0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5.01%;实现每股收益0.61元同比增长56.41%;积极地兑现了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2006年度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20%的庄严承诺,给各位股东带来了优厚的回报。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其中: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对2003年3月17日前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采用直线法按10年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将在首次执行日存在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冲销,调整留存收益。
2、所得税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对企业及地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当期所得税费用按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实际所得税税率分别计算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
3、合营企业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合营企业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系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投资的合营企业按照新会计准则对其股东权益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按照应享有或应承担的份额,确认并调整本公司的股东权益。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向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增资1,200万美元。
200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向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增资1,200万美元的议案。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公司已完成对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的增资。
2)、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投资3.70亿元人民币在北京市通州区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
200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投资3.70亿元人民币在北京市通州区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的议案。本报告期内,该项目投入20,105万元人民币。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28,372万元人民币。该项目正处于筹建期。
3)、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与MEADLAND LIMITED在广东省增城市合资设立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投资6亿元人民币在广东省增城市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
2006年5月12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投资6亿元人民币在广东省增城市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本报告期内,该项目投入13,050万元人民币。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项目正处于筹建期。
4)、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投资7亿元人民币在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建设2条高档优质浮法玻璃项目。
2006年5月12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投资7亿元人民币在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建设2条高档优质浮法玻璃项目。本报告期内,该项目投入24,029万元人民币。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项目正处于筹建期。
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50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冷修改造项目。
因熔窑使用年限到期,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50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冷修改造项目,生产线经冷修改造后熔窑的使用年限从原设计的5年延长至8年。本报告期内,该项目投入5,657万元人民币。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期。
6)、本公司完成对合资公司--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的出资。
2005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日本 Tri-Wall 株式会社在福建省福清市合资设立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9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本报告期内,该公司注册资本已到齐。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投入生产。
7)、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清市合资设立福耀(福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清市合资设立福耀(福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内,该公司注册资本已到齐。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投入生产。
8)、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清市合资设立福耀(福建)玻璃包边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清市合资设立福耀(福建)玻璃包边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内,该公司注册资本已到齐。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投入生产。
9)、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清市合资设立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清市合资设立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内,该公司注册资本已到齐。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正处于建设期。
10)、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肖萍女士、肖青女士持有的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100%股权。
为保证硅砂持续稳定的质量及成本,降低供应风险,200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收购肖萍女士、肖青女士持有的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75%股权,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肖萍女士、肖青女士持有的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价格为5,1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07,220,27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0,722,027元,利润分配拟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3.1元(含税)。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06年1月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曹芳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1、《本公司向何世猛先生购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双德乡光辉村的二层砖混结构综合楼、单层砖混结构锅炉房和单层钢混结构生产车间的议案》;该项资产受让价格为8,221,599.36元人民币,该项资产距离一汽集团仅1公里的运输距离,交通便利,能为一汽集团提供优质的在线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本报告期内,该项资产的产权已过户,本公司已支付上述资产转让款8,221,599.36元人民币。该事项已于2006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sse.com.cn上。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06年1月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曹芳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2#、3#、4#、14#和15#住宅楼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2、《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壹幢钢及钢混结构的单层工业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3、《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1#(103-104、303、301-302、401-404、501-504、601-604)、11#、12#、13#住宅楼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4、《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壹幢钢混结构七层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5、《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壹幢钢混结构七层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6、《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浮法生活区福耀花园的1#--15#住宅楼、附属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上述1-6项资产转让将增加公司151,186,271.48元人民币现金流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本报告期内,上述资产的产权均已过户,本公司已收到上述资产转让款151,186,271.48元人民币,并产生了2,457,850元人民币的资产转让收益。该事项已于2006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sse.com.cn上。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美国绿榕玻璃有限公司聘请美国GRUNFELD,DESIDERIO,LEBOWITZ,SILVERMAN & KLESTADT LLP(简称“GDLSK”) 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4月10日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美国商务部提出诉讼(庭号NO.02-00282)。诉讼状中就美国商务部对福耀集团出口到美国的汽车维修用汽车前挡玻璃加征11.80%的反倾销税的裁定的9个不公正方面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诉讼的目的是请求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主持公道,推翻美国商务部不公正的判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已委派Richard K.Eaton 法官审理此案。
美国当地时间2003年12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福耀上诉美国商务部案做出裁决,对福耀在上诉书中的九点主张,支持其中的八点,主张同时将美国商务部对福耀反倾销案的原裁决驳回,要求参照法院的裁决说明重新计算福耀的倾销税率。目前,此案正在进展中。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