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2007年2月2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07年3月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周建松先生、刘礼华先生、蒋纬球先生、董东先生、张卫明先生、周江益先生、刘印先生、赵连城先生、韩之俊先生、马宗况先生、陈良华先生共计7名董事和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签字同意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分别向苏州中信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敞口2000万元;向无锡中信银行申请商业承兑汇票4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申请全额承兑汇票300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关于为江阴法尔胜-贝卡尔特光缆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阴法尔胜贝卡尔特光缆钢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比利时贝卡尔特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因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北门支行之间的一笔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将于2007年3月15日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该行重新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 关于为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加拿大康奈克斯有限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因该公司与交通银行江阴市支行之间的一笔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将于2007年3月28日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江阴市支行重新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该公司与江阴市工行二营之间的一笔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将于2007年3月5日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该行重新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 关于为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台湾彰沅实业有限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因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学府支行之间的一笔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将于2007年3月5日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该行重新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因该公司与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沙井支行之间的一笔金额为6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将于2007年3月13日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该行重新申请6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 关于为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加拿大康奈克斯有限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江阴支行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9740.55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1.65%,其中对外担保为7275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32465.55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被担保对象中除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外,2005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均没有超过70%。
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仍未超过公司200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无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被担保对象将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本公司将在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后,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