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关于审议
为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1.2亿元人民币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9,8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2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07年3月6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以9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公司向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30%。由于呼准铁路刚刚建成,新增、改扩建工程项目较多,工程总投资约需4亿元。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已批复同意对呼准铁路新增、改扩建工程项目提供4亿元贷款。根据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各股东约定,呼准铁路项目所需贷款由各股东单位按其出资比例分别提供担保。公司同意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总贷款4亿元的30%,即1.2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期限以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化北路财苑写字楼413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长留
经营范围: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投资: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销售。
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元,公司投资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截至2006年12月31日,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86,967,201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86,967,201.48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00,000,000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6.74%。该铁路已于2006年11月12日建成通车,设计年运输能力初期1000万吨、近期1250万吨、远期1600万吨。
四、董事会意见
呼准铁路的建设将使长期困扰内蒙古西部煤炭产销基地的“外运难”得到进一步缓解,增加公司运输能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因此,为加快建设进程,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合理和有益的。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提供的该项贷款担保,有利于呼准铁路改建、扩建各项工程的顺利完工,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该议案基本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7-00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审计机构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发起成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更名为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不变。
由于此次变更,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机构变更为“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