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6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17层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共计193,034,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仁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福建中盛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之天骥大厦二期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大会以193,034,36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关于《福建中盛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之天骥大厦二期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八条的议案;
大会以193,034,36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八条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4101.0182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即运盛有限公司(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部份转让)、中国银宏实业发展公司、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南京钢铁厂(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部份转让)、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转让)]共发行7312.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97.5%。各发起人的持股数、持股比例、出资时间如下:
现修改为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4101.0182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即运盛有限公司(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部份转让)、中国银宏实业发展公司(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部份转让)、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南京钢铁厂(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部份转让)、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转让)、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转让)]共发行7312.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97.5%。上述发起人的出资时间为1993年8月27日。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的议案。
大会以193,034,36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101.0182万股,其中法人股24426.5625万股,社会公众持有9674.4557万股”。
现修改为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1,010,1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20,079,48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20,930,696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吕琰律师和肖卓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