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详见2007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2007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3、审议《关于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2007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重大投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7年3月19日(星期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出席会议办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1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联系方法:
联 系 人:李宏光、杨庆华
电 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2
6、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