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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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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7版:信息披露
    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二○○七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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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二○○七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3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编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编号:2007-003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二○○七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二○○七年三月九日下午一时在上海中山南路1088号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六名,实际出席六名,公司监事俞炜女士、曹蔚苍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决定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另行公告)

      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议钱品石先生、李战军先生、田忠永先生三位为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其中钱品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证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资格。若无异议,提请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鉴于公司目前监事会只有一名当选监事和一名职工监事,第五届监事会尚未组成,根据公司股东的提名,提名张新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股东的提名,提请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郑韶先生、张志高先生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简历:

      钱品石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50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哲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正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干事。

      曾在黑龙江查哈阳农场工作,历任华东师范大学监察处副处长,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李战军先生(董事候选人),194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房地产发展研究所所长,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浦东新区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同时受聘于浦东新区政府担任新区城镇规划咨询专家。

      历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副处长,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处长,上海市锦江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市香港街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田忠永先生(董事候选人),1975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现任上海向荣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历任上海服装集团圣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上海安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理。

      张新岳先生(监事候选人),1949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协和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上海广孚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委农业工作部处长、黑龙江金源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亨达经济贸易公司总经理、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干部、上海同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编码:600603     证券简称: ST兴业     编号:2007-004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召开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影城(新华路160号)。

      三、会议内容:审议并表决以下事项。

      1、增选钱品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增选李战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增选田忠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增选张新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就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的律师。

      五、参加会议的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本地股东的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也可进行登记,截止时间为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3、登记地点:上海中山南路1088号(多稼路口,南浦大桥旁),“南浦大厦”底楼。

      交通:43、65、910路等。

      六、会议注意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任何会议纪念品。

      3、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88号18楼(本公司办公地址)股东大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1-63187549。

      传真电话:021-63762230。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钱品石,作为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钱品石

      二○○七年三月九日于上海

      上海兴业房产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钱品石先生为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钱品石先生与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二○○七年三月九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