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并于2007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左识之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董选增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列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建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关联企业应收款项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政策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根据2003年4月2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赣经初字第9号]对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被告九江化工厂、九江化学纤维厂、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判决,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审议通过了按个别认定法对应收关联企业九江化工厂、江西赣北化工厂、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的款项按余额的30%计提坏帐准备。
2006年9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赣执字第19-5号]裁定,解除了九江化工厂的债务责任及江西赣北化工厂、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为九江化工厂借款的担保责任,影响江西赣北化工厂、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的清偿能力的因素已消除,为此,取消以个别认定法对应收江西赣北化工厂、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的款项按余额的30%计提坏帐准备,改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与江西赣北化工厂没有往来余额,公司应收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款项2080万元,属于正常的销货款,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将依据双方销货协议的结算期支付货款。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影响公司2006年度利润520万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冲回部分设备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06年对江氨分公司半水煤气气柜等设备进行了大修,大修后设备运行平稳,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经公司有关部门测定,原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半水煤气柜等17台设备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帐面价值。因此,公司将半水煤气气柜等17台设备已计提减值准备冲回,预计影响公司2006年度利润320万元。
以上两议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2006年度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变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从2007年1月起,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由人民币18000元调整为人民币30000元(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据实报销。
此项议案尚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向其管理层扩股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60%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农科)注册资本2000万元,昌九农科拟向其管理层增资扩股,增发价格不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扩股比例为总股本的10%。本项实施后公司所持昌九农科股份比例为54.55%。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在公司控股60%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向招商银行南昌市站前西路支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时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二年。内容详见同日《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昌九新欣公司停止租赁江西第二化肥厂造气、合成氨、尿素、甲醇等生产装置经营的议案》。
经2005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余市昌九新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江西第二化肥厂造气、合成氨、尿素、甲醇等生产装置进行生产经营,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05年4月1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止,月租费为100万元。现因江西第二化肥厂进行改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双方签定合同(合同中:江西第二化肥厂为甲方)第八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中的“1、…若因甲方改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因改制而解除《租赁合同》,解除合同的有关问题双方协商解决。”规定,公司拟将从2007年4月1日起解除《租赁合同》,并停止新余市昌九新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经营者薪酬考核暂行管理办法》。内容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2007-004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1,000万人民币;
由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7年3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90万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关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农科”)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确保其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昌九农科向招商银行南昌市站前西路支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昌九农科”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8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204号;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需要报经审批的除外)的生产、开发、自销。
6、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宝中;
截止至2006年12月总资产为8,967万元,总负债为3,757万元,净资产5210万元,净利润16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昌九农科”向招商银行南昌市站前西路支行贷款1,000万元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一年;
是否有反担保:“昌九农科”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金额:1,000万元;
反担保期限: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认为:“昌九农科”作为公司控股60%子公司,已成为公司做大做强丙烯酰胺产品的生产基地,已成为公司的利润增长点,现因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本公司同意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向昱、吴照云、董选增、左识之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除此次担保,公司在2007年1月29日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叠山路支行贷款1490万元提供了担保。截止2007年3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为2,490万元。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昌九农科”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2、“昌九农科”200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为“昌九农科”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2007—005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日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并于2007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心怡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关联企业应收款项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政策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冲回部分设备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