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新太
参与大股东破产监管
2007年03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S*ST新太今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就公司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破产监管组已成立,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已经申报了债权,公司已委派代表参加破产监管组。
S*ST新太表示,公司将参与大股东资产核查、清算等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债权的清偿,尽最大可能挽回公司因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带来的损失。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大股东破产监管组与公司其他非流通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