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13日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85,666,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3%。会议由董事长姜成颜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我公司原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并重组,原为我公司审计的业务人员及其业务合并到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我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改由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议案审议情况: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于淑贤律师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吉林吉人卓识律师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