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设专项资金鼓励在津开航线
2007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徐玉海
天津市日前宣布,将设立新开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用来吸引国内外航空公司来津发展。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市交委共同拟订的《天津市新开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这个专项资金每年的规模为5000万元,年度之间滚动使用,通过补助充分调动航空公司在津扩大经营的积极性,并进一步提升天津机场的竞争力。
据悉,该资金的补助范围包括新开辟的定期航线和固定航班,以及现已开通暂时亏损且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航线航班。培育新开航线航班,通过政府补助和机场对航空企业收费减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政府补助70%,机场负担30%。具体为:在天津市新开辟的国内重点城市定期客运航线,每航班补助2万元;新开辟的港澳地区定期客运航线每航班补助3万元;按照市政府要求,为扩大与其他重点城市的经贸和文化往来新开辟的定期客运航线和重点航线航班,航程超过1000公里的,每航班补助3万元,航程1000公里以内(含1000公里),每航班补助1.5万元;在天津市新开辟的支线航线,每航班补助0.5万元;新开辟的国内客运固定航线,连续执行半年以上的,每航班补助0.5万元。
新开辟的航线航班是指在2006年7月1日以后新开辟的始发和经停天津的航线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