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3年清欠计划基本完成
2007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和裕
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国务院决定自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昨天,建设部正式对外宣告,3年清欠计划已基本完成。
“清理历史旧欠达到了预期目标。”建设部副部长黄卫表示。据介绍,3年清欠工作的范围是2003年年底前竣工的建设工程按合同应当支付的工程款和2003年年底前建设领域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的信息,全国有13.2万个项目存在拖欠,核定被拖欠金额为1860亿元。
建设部昨天表示,截至今年1月19日,各地已偿付建设领域历史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占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总额1860亿元的98.6%。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安徽、广东、云南10个省市的清欠比例达到99%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705亿元已偿付99.3%,有8个省市全部完成。2003年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春节前绝大部分已经偿清。
建设部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完成剩余的工程款旧欠清理工作,尽快把2003年年底前竣工项目的剩余拖欠清理偿付完毕。同时解决新竣工项目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对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予以解决,并要在2007年底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