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加强保险业信息化管理
2007年03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对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理提出了要求。
《通知》表示,保险公司应向中国保监会及时报告下列信息化相关的工作及重大事项包括: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的正式形成或重大修订,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信息化工作上一年度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在每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内上报;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新建或迁移计划的正式形成,新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的正式启用,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司信息化工作主要负责人、信息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变更等,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
《通知》要求,各公司发生下列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在24小时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网络中发生有害信息或计算机病毒的大规模传播;已经确定或可能遭受网络与系统入侵、网络诈骗、网络侵财、网络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