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棱光
坏账损失
获准税前扣除
2007年03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今日,S*ST棱光公告称,公司于日前收到上海市闵行区有关文件,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申请。
根据该文件,对公司作坏账损失的4.038亿元在2006年度税前扣除;对已核销的上述坏账应账销案存,若以后年度收回部分并入公司收到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S*ST棱光表示,上述文件的获批,将对公司2006年的应纳所得税发生重大影响。较大地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的基本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