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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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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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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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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董事于雄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伍跃时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4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董事长伍跃时先生、总裁颜卫彬先生、财务总监郭荣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振宇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3.2 主要财务指标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针对全体股东每十股转增五股,公司总股本由报告期初的10500万股变成了报告期末的15750万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注:股权分置改革引起股份结构变动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配合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针对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转增股份共计1650万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股对价股份。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的到账日期及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为2006年3月14日。(详情见公司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公告)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注1: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持有隆平高科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并且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13.50 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并在遵守前几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隆平高科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提出分红方案的承诺: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将提出隆平高科自2006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同时,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隆平高科2006、2007、2008连续三年任何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当年全部分红的50%,由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享有。

      注2: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承诺持有隆平高科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隆平高科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168号新大新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伍跃时

      注册资本:31,08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农副产品深加工,实业投资,医疗产业投资,服务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公用设施的综合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不含专营、专控及限制项目,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4.3.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 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7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26280万元,注册地为长沙市芙蓉区黄兴中路168号新大新大厦九层,法定代表人为伍跃时先生,公司类型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加工业、乳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服务设施的综合开发,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国内商品贸易(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本企业有效许可证书经营)。

      附:伍跃时先生简介

      伍跃时,男,1958年出生,大学本科,北京大学EMBA,曾在湖南省邵阳市劳动局、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省劳动厅工作,1993年任海南星海工贸技术发展公司总经理,1996年至今任长沙新大新置业有限公司(现为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现兼任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本公司董事长.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6 董事会报告

      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1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下转A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