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 于2007年3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2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家祥董事长主持,共通过10项决议,其中涉及重大事项的决议如下:
一、批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批准公司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下分别编制的200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批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三、批准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修订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及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适用范围和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四、批准公司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股息派发方案,即:按照孰低的原则,根据国际会计准则,2006年净利润加期初未分配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10%任意盈余公积金计后,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3,015,573,312元。其中,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2元。按公司总股本12,251,362,273股计, 共计分配602,767,021 元,约占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20%。内资股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H股的股息将以港币支付。以港币支付股息计算之汇率按宣派股息日之前一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卖出价折算。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予以实施。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1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协议。其中包括短期借款额度73亿元人民币,结算融资额度6亿元人民币,资金业务额度20亿元人民币,全球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
六、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商谈有关聘用合同及报酬事宜,并依相关规定予以披露。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便配发或发行不超过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的百分之二十的证券)。本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发的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决定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批准本决议公告中第一、二、四、六、七项事项,以及公司监事会报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刊发的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承董事会命
郑保安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07-007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 于2007年3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宪林主持。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3项决议:
一、批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批准公司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下分别编制的200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批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三、批准公司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并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