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568,522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2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1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3月2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3月2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第一、二大股东的锁定期承诺: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承诺,其各自:
1) 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期限届满之后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 在上述1)项所述的六十个月锁定期之后的十二个月之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2、除公司第一、二大股东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各自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分配、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公司于2006年5月下旬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2006年5月2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30%。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股改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核查意见主要内容: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我们就铁龙物流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相关股东所持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568,522股)的上市流通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相关股东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各项承诺,不存在在尚未完全履行承诺前出售股份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规定,本次符合条件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568,52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2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差异如下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相比均有所增加,是因为根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了红股。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3月2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